问题 | 民法典中债务人不当得利应该如何认定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民法典规定,债务人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取得利益,造成受损人利益损失,受损人要求得利人返还得利的,得利人就成为债务人。其中不当得利是指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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