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方法有什么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方式有债务重组型(持有债权债务的各方通过协议或者其他途径协商债权转让的行为),支付转让型(企业在采购时,用持有的第三方的债权作为货款支付给销货方,销货方销售货物收到的是应收账款,但是对方债务人不是购货方,而是第三方即原来与购货方有债权债务关系的一方),形成或有负债的转让(转让应收账款时,转让方对未来应收账款的实现与否负有连带责任的转让行为)等。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没有通知债务人,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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