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人代位权和撤销权的异同是什么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债权人代位权和撤销权的相同点:
1、法律制度都属于债的保全措施之一。 2、作用是保全债权。 3、行使方式都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行使。 4、起诉名义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之诉。 5、行使范围相同。 6、费用的负担相同。 7、原告都是债权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