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奥本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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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人生平生于德国法兰克福附近的温德肯,求学于柏林洪堡大学、哥廷根大学、海德堡大学和莱比锡大学,并于1881年获得哥廷根大学法学博士。后于弗莱堡大学完成教授资格论文。1895年赴伦敦任教直至逝世。 其初任教于巴塞尔大学,后赴伦敦政经学院并于1908年成为剑桥大学国际法教授。其代表作为''International Law: A Treatise'',于1905-1906出版。该书迄今被认为是国际法的经典教科书。 二、主要著作盗窃罪的客体 (1894) 良心论 (1898) 国际法 第一卷 和平论 (1905; 1911年第二版),第二卷 战争论, (1906; 1912年第二版) 国际法律科学 (1908) 国际事件 (1909; 1911第二版) 国际法的未来 (1912年德文版; 1914年英文版) 巴拿马运河之争 (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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