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只有借条能认定借贷关系成立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仅凭借条认定借款关系成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视为具备关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成立时间】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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