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债权人追讨债务时应提供的证据包括:
1、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债务的证据材料:
如合同、借条、收据、欠条、银行转账凭证等;
2、自己已履行义务而被告逾期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证据。
如钱款在何日何地通过什么方式交给了被告;
而被告到期仍不归还,如果不能提供充分的书面证据,最好能提供与债权、债务人无关系的证明人证明双方之前确实存在实际的债权债务;
3、如有担保人或介绍人,必须要提供担保人或介绍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信息;
若是单位担保,须提供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况;
4、提供有关被告不履行义务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