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讨债如何举证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举证的材料有:
(一)证明民事法律关系据以发生、变更、消灭等事实的证据; (二)确定债权债务数额的证据; (三)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四)支持其主张的; (五)其他应当由当事人举证的证据。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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