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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债务纠纷强制执行的条件和程序
分类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解答
律师解析:
1、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申请或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②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③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④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⑤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⑥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2、申请执行人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程序中享有依法处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实体权利,申请变更、追回被执行人等权利,并承担法律规定各项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得依据本规定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一)提供了充分有效担保的;(二)已被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财产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的;(三)被执行人履行顺序在后,对其依法不应强制执行的;(四)其他不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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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16:5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