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用于非法活动怎么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借贷资金被用以实施非法行为,那么这种借贷关系通常不能受到民法的有效保护。
当贷款方明确知晓借款者是以进行违法活动为目的而进行借贷时,他们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将无法得到法律认可并予以保护。 对贷款者来说,借款者在从事非法活动的过程中自身便可能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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