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合同起止日期怎么算的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借款合同的起止日期,通常由合同双方经过详细协商后,依据条款中的约定予以明确。
一般的操作方式是将合同的生效日定为起始日期,这也就意味着签订合同的那一刻起,双方的意愿已经达成一致,合同正式成立并且开始生效。 若合同中明确地列出了具体的起始日期,那么自然应该严格遵守这个约定。 而关于终止日期的设定,则可能出现多种情况。 最常见的做法是在合同中约定一个固定的还款日期,然后将其视为终止日期。 除此之外,也有可能根据某些特定条件的达到情况来确定终止日期,例如当借款人完全履行了所有的还款义务时。 在实际的法律实践过程中,我们需要特别注意起止日期的明确性,以防止将来可能产生的争议和纠纷。 例如,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借款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归还借款。 对于借款期限没有明确的规定或约定有疑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然无法确定的,借款方可在任何时候要求偿还; 授信方有权催促借款方在合理的期限内进行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