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借款合同成立的条件不包括什么
分类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借款合同缔结成立所需具备的要素一般主要包含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合同双方需就具体事项进行充分讨论磋商并形成共识,也即达至了“合意”这一关键性标准;
其次,在上述基础上,借款人必须向资金出借方提供相应的贷款保证或担保条件作为支持,以便确保出借方在收回借款时有足够的保障。
然而,需注意的是,下述情形不在借款合同的成立范围之内:第一种情况是纯粹借助口头表示习惯的方式来传达相关意向,但是未能使之形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正式协议;
另二种情况则是借款方并未对所约定的借款条件给予真正确认和承诺,亦或是仅有部分责任内容在合作初期得到呈现而后续责任尚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0 13:1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