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起诉到哪个法院立案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涉及借贷纠纷的案件可向被告户籍所在地或借款协议执行地的法院进行立案申请。
若被告户籍所在地与实际长期居住地存在不符的状况,此类案件则由被告实际长期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 至于其中关于合同执行地的问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收到款项方所在地区为该合同的执行地。 在借款类纠纷案中,出借方向借款人提出追索债务的诉讼请求时,出借方即可视为收到款项方,因此,出借方所在地相应的法院便享有对此类案件的司法管辖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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