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诉讼律师能按收到的钱收费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此基础上,自诉事项双方均可商定庭外和解,进而在诉讼程序进行期间与其协商并达成共识,以此获取一份书面的和解协议。
若是在借款纠纷这类问题上,通过和解协议得以圆满解决,那么律师便有权依照和解协议中所约定的金额向当事人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 然而,律师收费的具体方式与标准往往是由相关的律师收费规定或律师服务合同所决定,而非直接由民事诉讼法予以规定。 因此,律师能否按照实际收到的款项来收取服务费用,需依据相关的律师收费规定或双方签署的律师服务合同来加以判断。 若律师服务合同中已明确规定了律师收费的方式及标准,并且这些方式与标准并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则律师有权根据合同约定收取相应的费用。 反之,若合同中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或者规定模糊不清,则应参考相关的律师收费规定以确定律师的收费标准。 总而言之,律师能否按照实际收到的款项来收取服务费用,需综合考虑律师服务合同以及相关律师收费规定来做出判断。 若和解协议中已经明确规定了律师收费的金额,并且这个金额并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那么律师就有权利按照和解协议中的金额来收取服务费用。 反之,若和解协议中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或者规定模糊不清,则应参考相关的律师收费规定以确定律师的收费标准。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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