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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欠条诉讼时效从何时
分类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法律设定了三年的期限,须是从权利人实际知晓亦或是推测出其权益已经遭受损害,并且明确了解责任人即义务人之日起开始进行计算。
在欠条这种特定情况下,作为一种具备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文书,其诉讼时效的起始时间通常被认定为当债权人意识到或者推定应当意识到债务人有未履行还款承诺之行为的那一天。
倘若在此之后的三年内,债权人并未采取任何行动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他所享有的诉讼时效将会自动失效,人民法院也将不再对其提供保护。
然而,在极少数的特殊情况下,例如超过二十年的长期拖欠,人民法院可以依据权利人的申请,酌情决定是否予以延长诉讼时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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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0 17:4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