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条借条诉讼期一样长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定诉讼时效为三年,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法律可能会对此另作具体规定。
在此种情形下,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应该始自权利人确知或者理应知晓其权利用尽且义务人应承担补偿责任之日。 然而,无论何种原因若自权利受损之日起已逾二十年,则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除非存在特殊情况,经权利人提出申请并得到人民法院批准后方可适当延长。 关于欠条与借条的诉讼时效问题,一般而言,若欠条或借条中明确载明了还款期限,则诉讼时效期间应自还款期限的翌日起开始计算,共计三年。 反之,若欠条或借条中未明确注明还款期限,则诉讼时效期间应自债权人得知或应当得知债务人拒绝履行还款义务之日起开始计算,同样为期三年。 因此,欠条与借条的诉讼时效期间在大多数情况下是相同的,除非因特殊情况而导致时效期间的计算起点有所差异。 若欠条或借条的条款中有对时效作出特别约定的内容,则应依据该约定来确定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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