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了充电宝不还要多少钱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借贷合同时从贷款方提供借款之日起正式生效,借款人需在约定期限内归还借款并支付相应的利息。
然而,这些条款并未详细阐述借款的具体数额或者还款的具体金额,因为这往往要根据借贷合同中的具体条款来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明确规定了借贷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订立,但是对于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关系,法律允许存在其他的约定方式。 这就意味着,若充电宝的借出与借入属于自然人之间的行为,并且双方对此有着明确的约定,那么还款金额便可依据双方的约定进行计算。 在缺乏具体的借贷合同或者双方无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我们难以确定充电宝逾期未还的具体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