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的人不要了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借款人未能按照协议约定偿还贷款本金与利息,债权人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之规定,申请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进行强制执行借款合同中的各项条款。
如借款人继续拒绝履行其应尽的还款义务,债权人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借款人全额偿还所欠债务。 倘若借款人因经济能力不足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按期偿还债务,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裁定是否终止该借款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即便在合同目的无法达成的情况下,债权人仍有权要求借款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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