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但是没有恶意不还怎么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借款人未能如约在规定时间内归还所借贷款,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之明文规定,借款人须承担按照合同约定或是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支付逾期利息的责任。
若借款人并无故意拖欠之意,仅因客观原因导致无法按期还款,债权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以补偿因未能及时收回借款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若借款人具备偿债能力却未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借款人全额偿还借款本金以及逾期利息。 若借款人确因实际困难无法按期还款,可尝试与债权人进行友好协商,重新制定合理的还款计划或寻求其他妥善解决办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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