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纠纷有欠条如何举证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关于合同纠纷的诉讼案件中,如果出现了欠条作为证据材料,当事人便可遵循如下方式进行举证环节:
首先,当事人需就欠条的原始出处、具体条款及与合同纠纷之间的关系进行详尽阐述。 其次,欠条自身同样具有书证功能,能够有力证实债务人为债权人所负担债务事宜。 再者,若有第三方知情人士能为欠条的真实性或合同执行情况提供佐证,则该人士所做证词无疑将作为有力证据被采纳。 另外,倘若欠条乃是通过电子媒介生成,诸如电子邮件、短消息、微信等渠道所发送,亦可作为电子数据的一部分予以提交。 最后,尽管欠条本身即为重要证据材料,但与其相关的合同文本、转账记录和通讯记录等都可被纳入书证范畴以便提交。 对于当事人而言,其责任在于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若当事人无法自行搜集到所需证据,他们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法院协助调查取证。 而人民法院将会对所有证据进行全面且客观的审查核实,以期确定案件的事实真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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