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湘西人借钱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湘西人士未能如期归还先前借款项,则被借款人可诉诸其户籍所在地区域内的人民法院展开民事诉讼程序。
倘若被借款人的住宅地址及其频繁居住地点有所差异,那么双方均有权选择将诉讼案由递交给后者进行审理。 同时,若涉案主体不止一人(即多个被告),且各被告的住所或常驻地点分属不同的司法管辖区,则这些地区的人民法院皆拥有对该案件的审判权限。 在正式启动诉讼程序之前,被借款人需提供借款合同、借据以及转账记录等相关证据,以证实借款行为及具体借款数额,并请求被告方履行还款责任。 若被告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被借款人可依法申请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