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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欠钱不还要坐几年牢
分类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在特定条件下,例如当借款人或债务人即寻求索要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的行使权利之人已经离世,或者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由于生活困顿而无法偿清所欠债务,且没有任何经济来源,同时也失去了劳动能力时,人民法院有权依法裁定终止执行相关程序。
这就意味着,除非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情形,单纯的欠债行为本身并不能直接导致刑事责任的承担,而需要通过法院的执行程序来妥善处理债务纠纷。
因此,根据现有的法律和司法解释,欠债不还本身并不会直接导致刑事处罚,即坐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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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16:5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