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借条怎么主张借款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缺乏正式借据的前提下,仍需证实借款事宜,则可借助其他种类的证据材料加以证明。
比如来说,可以运用当事人的口述证词、第三方证人提供的书面证实、银行账户交易明细单、电话沟通录音、短信息或者即时通讯应用中的对话资料等等,通过此类电子类别的证据来支持和证明借款事实确实发生。 倘若涉案当事人自身无法着手搜集上述证据,就有必要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其进行合法的证据收集工作。 待法令程序启动后,法院将会进行全方位且客观公正的证据审核与查验,以此明确借款事实是否真实存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