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条上写没写利息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欠条中并未详细注明利息事项,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之法规,对于借款合同时所涉及到的利息支付问题,如若无进一步的具体商议与确定,则通常被理解为无需支付任何利息。
因此,假设欠条中并未明确写明有关利息事宜,原则上应推定此种情况下不存在利息。 然而,假设确有其他确凿无疑的证据显示双方之间已达成过关于利息方面的约定,亦或是可藉由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乃至市场利率等诸多因素推断出可能的利息存在,那么这部分利息主张仍有可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否则的话,应当认定该笔借款未设定利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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