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条上没写欠多少钱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欠条未具体载明欠款金额的情况下,当事人有责任进行举证来证实欠款的确切金额。
此项举证过程涉及诸多方面,例如,当事人的陈述、证人证言、各类书证(如转账记录、银行流水等)以及电子数据(如短信、邮件、社交媒体记录等)等,旨在证明债务关系的真实性及其所涉欠款的具体数额。 若当事人无法自行搜集上述证据,人民法院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进行调查取证。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应全面且客观地对所有证据进行审查核实,以便准确确定欠款的实际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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