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姐夫借钱三年不还怎么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借款期限未能予以明确约定或者仅有模糊的约定,以至于无法确认具体期限,则贷款人可行使催告权,敦促借款人在合理的时间范畴内履行债务。
就例如,假设您的姐夫在过去的三年间一直未曾归还借款,并且在借款合同中也未能对还款期限作出明确规定,那么身为贷款方的您有权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偿还所有借款。 除此之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之明文规定,倘若借款人未能按照约定的期限全额偿还借款,则应依照约定或者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支付相应的逾期利息。 假如借款合同中有针对逾期利息的明确约定,那么您的姐夫便需按照约定支付逾期利息; 反之,若合同中并无此类约定,则可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总而言之,您完全有权利要求您的姐夫在合理期限内偿还所有借款,同时依据合同约定或者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其支付相应的逾期利息。 若您的姐夫仍然拒绝还款,您有权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其归还借款并支付逾期利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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