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中没有借条有效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借贷关系的纠纷之中,是否存在书面形式的借据并非决定借贷行为有效性与否的唯一要素。
依照现行法律规定,案件中的各方对于自身提出的主张皆需承担举证责任。 换句话说,倘若无书面借据,但倘若有其他类型的证据,例如当事人的陈述、第三方证人的证词、电子数据等能充分证实借贷关系的存在,那么该借贷关系仍可被视为具有法律效力。 在实践操作过程中,若借贷双方并未签订书面借据,但借款人能够提供转账记录、录音资料、录像片段以及见证人的证言等证据来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那么该借贷关系同样可以获得法律的认可与保护。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此类证据均须经由法院进行严格的审查与核实,以确保其真实性及合法性。 因此,即便没有书面借据,只要借款人能够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那么该借贷关系便依然可以被认定为具有法律效力。 法院会依据所提交的证据进行全方位且客观公正的审查与核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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