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不还有收据怎么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进行民事诉讼活动时,若贷款方未能如期偿还原借款,则借款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通过搜集并提交证据材料,以确保证据足以证实借款事件及其具体数额。
针对该情况,借款方可使用收据等书证作为有效的证明工具,以确保借款已实际交付予借款人。 若借款方出于某些无法由自身控制的客观因素而无法自行收集到此类证据,他们亦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协助调查取证。 在此过程中,人民法院应秉持全面性与客观性的原则,对所收集到的各类证据进行严格的审查与核实,以便准确无误地认定案件事实真相。 一旦法院确认借款事实确实存在,那么借款人便需承担起偿还债务的法定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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