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在一个地方欠钱不还怎么起诉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借款方未在指定地点偿还债务时,债权方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借款方所在地或者长期居住地区域内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申请。
对于为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形式的借款方而言,同样可以向其注册地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若借款方涉及多名被告,且各被告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均处于不同的人民法院管辖区,则诸位人民法院皆具备相应的司法管辖权。 在此情况下,债权人可自由选择其中任一具有管辖权限的人民法院发起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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