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他人借钱没写借条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缺乏书面借款凭证的前提下,当事人仍可借助其他种类的证据来证实借款事项的确切存在。
这其中便包括了当事人的陈述、证人证言、影像资料、电子数据等多样化的手段,用以展示借款事宜确实发生过。 当事人有义务在第一时间向法庭提交此类证据,以支撑自身立场。 若相关证据经查证核实无误后,法院有权将之视为判定事实真相的有效凭据。 因此,即便没有书面的借条,只要能够提出充足有力的证据来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那么在法律层面上,当事人仍然可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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