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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私人欠钱不还不用坐牢吗
分类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私人欠款拖欠未偿付事宜,如未触及诈骗等刑事违法违规行为,其本身并未直接触发实质性的刑事责任。
在民事债权涉诉案件之中,若借款人自身经济状况亏损严重,无力堪负所负债责,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所设定的第五种案件情境,即可视为“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顿无法偿还借款,无任何收入来源,同时丧失劳动能力的”,此时,人民法院有权依据实际情况,裁定终止执行程序。
这就意味着,倘若借款人的确无力承担债务,且符合上述特定条件,那么他们或许无需因欠债而面临牢狱之灾。
然而,如果借款人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却故意拖延或拒绝履行还款义务,抑或是采取其他规避债务的手段,则可能会涉及到刑事责任范畴,但这仍需根据具体案情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定。
仅以债务问题为由,请求对借款人实施监禁,通常情况下并不符合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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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14:2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