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时没写借条如何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借款过程中未能签署借据,那么贷款人可以利用多种其他的证据材料来明确证实借款行为的确切存在。
这些可能的证据范畴包括了当事人的陈述与证词、认可人为贷款人作证的证言、银行转账记录、录音录像资料及其相关的电子数据,以及所有能够有效证明借款行为真实性的其他类型的证据。 贷款人有责任及时提供这些证据,以便于支撑其自身的主张。 倘若贷款人无法独立搜集到所需的证据,他们有权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法院进行调查取证。 人民法院将会对所提交的证据进行全面且客观的审查和核实,以确认借款行为是否确实发生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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