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款不给没有借条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拖欠款项的纠纷案件中,若缺少借款合同或其他直接书面证据,当事人仍有可能通过多种途径证明其与债务人之间存在的债务关系,进而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法院收集相关证据。
然而,人民法院必须对此类证据进行全方位且客观公正的审查核实,以便准确判断是否存在债务关系。 值得注意的是,实际操作过程中,当事人应尽可能及时地提供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并在庭审过程中进行详细的陈述及举证。 倘若所提供的证据确凿充分,即便缺乏借款合同等直接书面证据,人民法院亦有可能依据这些证据来确认债务关系的存在,并据此作出相应的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