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签了别人的欠条怎样认定无效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有一位人士在未取得他人之授权或许可的情况下,凭借其代理人身份擅自签署欠条,此种行为如若未能获得欠条所有者的明确认可,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的相关规定,此类代理行为将无法对被代理人产生法律约束力。
若该行为进一步侵犯了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并且行为人与相对人之间存在着恶意串通的事实,那么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这类民事法律行为将被判定为无效。 此外,若欠条的具体条款内容违反了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抑或是背离了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则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此类民事法律行为同样会被视为无效。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即若有人未经授权或超越代理权限签署了他人的欠条,那么该行为很可能由于上述各种原因而被认定为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