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条的诉讼时效起算点是怎样确定的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涉及到因贷款类型的欠条,如明确偿还日期的欠条,相关的争议解决时效即依据该日期为起点进行计算;
反之,若欠条上未具体标明偿还日期的,债权人则可在任何时间启动诉讼过程追缴债务,其时效宣告自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还款要求的那一天起正式启动。 对于其他需要遵循法律规定的欠条,假如已经清晰地给出了偿付日期,那么此类欠款引起的争议解决时限将以该日期作为基准进行计算; 然而,如欠条中并无详细记载偿还日期,诉讼时效将从出现纠纷的那天起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