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不写还款日期,是否有效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借据的有效性问题,原则上并不存在固定且明确的时限,然而实际情况中,对于借款行为所涉及的诉讼时效方面却有着严格的规定。
倘若在借据中未就还款日期做出明确说明,那么借款人便拥有了随时归还欠款的权力; 而作为出借方,在借款合同合理期限内,同样具备向借款人追讨欠款的资格。 至于诉讼时效本身,这主要是指那些对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影响并导致其发生变化的法律事实,也被称为“消灭时效”。 这是一种权利人在特定时间段内不行使自己权利的现象,这意味着在此时间范围内,权利人将可能在某种程度上失去因行使权利带来的相应利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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