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合同利息交付的时间节点是什么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本借款合同中所涉及的利息支付款项应严格依据双方共同商定的日期予以落实。
若未曾约定或有任何约定不明之处,对于借款期限不满一年的情况,应当在借款人将款项悉数归还之日进行一次性支付; 而如借款期限超过一年的,则应在到期后每个周年纪念日执行付款流程,直至还款期满。 对于尚未达到一年期限的剩余时间内需支付的利息,同样需于借款人把所借资金悉数归还之时进行集中支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 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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