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聚众斗殴如何定罪只是参与了,没动手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参与群体性斗殴事件,然而却并未亲身实施暴力行为的情形,我们在进行处理时须保持审慎态度,同时进行全面的思考与考虑。
通常,我们会依据相关违法情节的严重程度、犯罪嫌疑人的年龄以及其过往的整体表现和道德品行等多方面的因素来做出裁决。 一般而言,若该类事件情节较为轻微,我们有可能给予减轻或免除处罚的决定。 然而,即便未成年人并未直接参与到暴力行为中,他们作为参与者之一,仍然可能需要对整个事件负起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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