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丢了钱还清了收据怎么写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借条丢了,但是借款还清了,出借人决定向借款人出具一份收据证明借款清偿的事实的,则可以在其中写明收据的字样,直接写明收到借款的数额,收到的时间等内容。收据一般是由出借人签订然后交给借款人,以证明双方的借款关系已经终止,防止之后产生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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