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借款合同未到期能强制执行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民法典规定,借款两天虽然未到期,但借款人有合同违约行为的,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前偿还欠款,如果不还款的,可向法院起诉,借款人对法院生效判决不执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2、借款合同是出借人和借款人签订的合同,借款合同一般会约定借款的期限,借款到期后,借款人要按借款合同约定偿还欠款、支付利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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