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需要两种形式:
第一种是有借贷的意思表示,最主要的借款借款数额。 判断标准主要依据借款协议或借条等,因为生活中多有未打借条的情况,所以只要有其他证据表明有借贷的意思表示也可,如证人证言,电话录音等。 第二种是发生借贷行为。 从法理上分析借贷的意思表示只是借款合同的成立,仍需要实际支付借款。如果款项是通过银行的,那么有银行转账单、银行流水等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