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恋爱期间借贷,没有借条怎么要回欠款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恋爱期间赠与适用《民法典》,车房在权利转移前可撤销。
对于恋爱期间赠与的戒指、服饰、包包、金钱等,其性质区别于彩礼。 “一般认为恋爱期间的财产赠与,一经交付即完成赠与,赠与人要求返还,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如果赠与的是车、房,如果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根据法律规定,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但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后,想撤销赠与,要回房车比较困难。 如果一方认为给对方的钱是借款,应有借条等书面证据,法院可凭借贷关系的证据,要求对方返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658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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