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暴力讨债是否违法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暴力催收是违法行为。
非存款类放贷组织和外包机构进行债务催收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使用或威胁使用暴力或其他违法行为来损害他人的身体、名誉或者财产; (二)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扰他人正常工作和生活; (三)使用误导、欺诈、虚假陈述等手段,迫使借款人清偿债务; (四)向公众公布拒绝清偿债务的借款人名单,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五)向债务人、担保人以外的其他人员进行催收; (六)其他以不合法、不公平或不正当手段催收债务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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