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被拿走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真实的借条,是债权债务的重要证据。
如果是被他人无故拿走的,应该与当事人友好协商,要回原始的借条。 如果确实无法要回的话,债权人要搜集其他确能证明债权债务真实发生的证据,比如还款协议、货物结算的单据、收货验收凭证、工程结算凭证或债权债务发生时的证明人等,经催讨无效的情况下,就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零六条【借款的返还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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