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否执行个人债务中的共同财产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是否可以强制执行个人债务以偿还共同财产的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首先,应深入剖析该笔个人负债究竟属于单独某位家庭成员的个人债务抑或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债务。 因为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即使某一方所负债务根源为其个人行为,亦有可能被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负担的债务。 一旦此类债务被确认为夫妻共同的责任与义务,那么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另一方VAR的财产即必须接受法院的强制程序进行处置。 此外,即便某笔个人负债仅限于单一家庭成员负担,但倘若该成员名下的财产却是属于夫妻共有资产,此时法院仍然具有依法实施强制执行的权力,因为在这些共同的财产中包含了当事人各自应享有的份额。 然而,法院在实施强制执行的过程中,仍需保证给予另一方当事人相应的财产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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