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是否仍需承担婚后债务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离婚之后,他们所背负的债务问题可以得到妥善解决,然而,其中那些被认定为个人债务的部分必须由各自承担。
实际上,在处理夫妻离异时的债务关系中,我们应该优先考虑和遵循个体意愿的原则,即尊重每对夫妇的自我决定权力。 倘若这笔债务属于共同债务范畴,那么夫妻双方有责任进行协商并制定出合理的还款计划,若当前所拥有的共同财产无法完全偿还这些债务,那便需要两位当事人再度协商,并且如若协商不成的话,最后还需依赖法律的力量,由人民法院对此作出决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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