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女儿判给男方女方能要回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之后,倘若女儿被判决给了男方,然而女方依旧存有争取回女儿抚养权的可能性。
通常情况下,如果男方出现了对女儿成长不利的状况,像是对女儿进行虐待、遗弃女儿,亦或是长期沉迷于吸毒等行为,那么女方就可以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 法院在进行判决时,会全面考量双方的实际状况,始终以女儿的最佳利益作为根本原则来判定抚养权的归属。 女方必须要提供出能够证明男方不利于女儿成长的相关证据,比如找来证人出具证言,或者提供相关的医疗记录等。 与此同时,女方自身也得具备抚养女儿的能力和条件,就像要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能够为女儿提供良好的生活保障,以及拥有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等。 总而言之,女方想要成功争取回女儿的抚养权,就需要具备充足的理由和确凿的证据,并且还要完全符合法律所规定的相关条件。 只有这样,女方才有可能重新获得女儿的抚养权,让女儿在更有利于其成长的环境中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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