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离婚对方不出庭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正式起诉离婚之际,配偶未出席法庭审理过程,那么依据实际情况,法院将对该次审判做出相应裁决。
若原告所提交之证据足以证实双方之婚姻情感确已分裂至无法挽救地步,那么法院获得足够证据后便有可能作出调解离婚之决定。 然而,若未能收集到充足证据,则法院极可能不作离婚判定。 在此类复杂的案件中,法院会通过全面考量各项影响因素来下判断,这其中不仅涉及当事人的婚姻现状、夫妇间的情感问题、孩子的抚养责任以及财富分配等方面。 另外,为了保证审判程序的有效性与公正性,法院有权运用所有合法手段对被告进行传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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