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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钱存在担保公司,是非法集资吗
分类 刑事辩护-经济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如果担保人员涉嫌非法集资犯罪,那么当事人请求还款的请求就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39条的规定,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追缴、退赔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院不予受理。
显然,有关人员“把钱放在担保公司”,其实就是被害人的财产(金钱)被被告人占有、处置,所以不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而只能由有关机关追缴、责令退赔。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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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14:1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