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弃罪的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遗弃犯罪主体是具备抚养责任的个体,却违背这份责任和义务,拒绝履行并造成极为严重情形的人。
这类犯罪的定义是,当被抚养者为年迈、年少、身患疾病或其他无法独立生存的人群时,行为人应当承担起扶养的责任,但却选择了拒绝扶养,且这种行为的性质已经达到极其恶劣的地步。 该类犯罪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行为必须是由年满16周岁以上的人实施,同时具有特定的扶养义务,其中包括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以及对年迈、无劳动能力父母的赡养义务等。 其次,要有明显的拒绝扶养行为,例如将被扶养人赶出家门、限制其获得基本生活资料等。 最后,这种行为必须已经严重到让被害人遭受重伤甚至是致死的严重后果,或者使其生活陷入极端贫困的境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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