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病患者离婚后给孩子抚养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精神病患者离婚之后是否需承担子女抚养费用的问题,具体情况应根据该患者的疾病严重程度以及自身经济状况进行综合考量。
若该患者在病情相对稳定阶段具备稳定的经济收益,能够负担起子女抚养义务,那么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他必须正常履行抚养责任,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 然而,若该患者病情严重,无法自主劳动或者获取经济来源,无力偿付抚养费用,或许可以考虑申请适当的减免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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